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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珠宝业制定《信用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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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藏网编辑部 来源:宝石网 点击: 时间:2006-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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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首个由行业协会等非政府组织制定的《金银珠宝首饰行业信用金管理办法》日前出台,同时还制定了《金银珠宝首饰商品消费争议解决准则》作为配套措施。
据悉,该《办法》属行业自律性质,以自愿参加为原则,凡愿接受该《办法》约束、接受该《办法》确定的诚信经营义务的金银珠宝生产者和经营者将获颁诚信企业牌匾,并须签定《信用金保证书》。
根据该办法,由珠宝行业协会、消费者委员会、诚信联盟等单位共同组成信用金管理小组,并建立独立的信用金账户。加入者将按照自愿原则向信用金账户预先缴存不少于3万元的信用金。
信用金主要用于支付生产经营者因产品质量纠纷应对消费者承担的检测鉴定费和赔偿金。消费者可以凭法定机构的检测报告、行政部门或消费者委员会的调解书或裁决书、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法院生效判决等申请从信用金中支付相关款项。
深圳市珠宝行业协会负责人称,除了上述法定机关的处理可以作为要求动用信用金的依据外,信用金管理小组经加入单位的共同授权,在消费者提出申请后,享有对双方的纠纷进行自主裁决的权利,消费者可以申请信用金管理小组进行裁决,凡承认该《办法》并交纳信用金的生产经营者应承认并服从该裁决。
据了解,目前该《办法》主要在位于罗湖区的水贝国际珠宝交易中心试行。该中心为目前深圳最大的珠宝产品加工地,近百户生产经营者已承诺接受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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